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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我是美丽江苏小主人”生态环保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3-14   [字号: ]   [关闭窗口]

各市团委、教育局、环保局、少工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引导少先队员学习知识、掌握技能、树立观念、规范行为,力所能及地参与美丽江苏建设,团省委、省教育厅、省环保厅、省少工委决定,在全省少先队员中开展“我是美丽江苏小主人”生态环保活动。

  一、活动宗旨

  以丰富多彩的实践体验活动为载体,引导广大少先队员接受、践行和传播“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理念,为建设美丽江苏贡献力量。

  二、活动主题

  “我是美丽江苏小主人”

  三、活动时间

  2014年3月中旬至6月初。

  四、活动内容

  1.“‘我是美丽江苏小主人’,我的品牌我推进”。生态环保体验实践活动是少先队工作的品牌项目,多年来在教育、环保部门的支持下,各级团队组织以少先队活动为载体,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实践体验活动,有效培养了少年儿童的生态环保意识。各级教育、环保、团队组织要深化合作,指导基层开展环保活动,有效扩大活动覆盖面。要通过统一举行一次“我是美丽江苏小主人”主题升旗仪式,引导少年儿童从自身做起,树立生态意识;通过统一开展一次“我是美丽江苏小主人”环保主题队会活动,如参观一次环保科普基地、看一场专题展览或环保电影、学唱一首环保歌曲、听一场环保知识讲座、做一次环保义工等,引导少年儿童学习环保知识,养成环保习惯;通过发动少先队员自己动手在校内外种植或认养一片草地或小树林,从小培养少年儿童爱绿植绿护绿意识。

  2.“我是美丽江苏小主人,我的社团我参与”。每个少先队大队都要成立至少一个红领巾环保社团组织,鼓励有条件的中队成立红领巾环保小社团,开展经常性的少先队环保教育活动。红领巾环保小社团要做到“五有”:一是有组织,由对环保有兴趣的少先队员自发组成,在学校大队部或社区少工委注册备案,队员分工明确,有少先队辅导员或环保专业人员担任志愿辅导员。二是有阵地,红领巾环保社团建有活动基地或活动阵地,定期学习环保知识,开展环保活动。三是有活动,根据队员兴趣爱好,从当地实际出发,围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活动。四是有特色,环保社团名称响亮,主题明确,课题有主张,活动有特色。五是有成效,队员在环保社团活动中树意识、长知识、有体验;活动社会反响好,对促进环境保护有一定的影响力。

  3.“我是美丽江苏小主人,环保课题我来做”。各级基层少先队组织,要依托红领巾环保小社团,组织少先队员学习环保知识,运用探究体验的方式,引导少先队员走入家庭、走进社会、走向大自然,开展有关环保小课题的研究活动。通过多看看身边的环境、多说说自己的发现、多找找相关的信息、多试试新奇的创意、多想想解决的方法、多改改设想的方案,培养少年儿童对环境的注意力、洞察力和想象力,提升环境情感和环保能力。

  五、活动进程

  1.组织发动阶段(3月中旬)。下发活动通知,在江苏教育、江苏共青团、江苏环保、江苏少先队网站发布。各地团委、教育局、环保局、少工委按照通知要求,成立组织机构(省级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结合地方特色,细化活动方案,联合将活动布置到基层少先队大队。

  2.活动开展阶段(3月下旬—5月中旬)。按照本地活动方案,将每项活动落实到每个红领巾环保小社团,各个项目都要做精做透,使每个少年儿童从中得益,使生态价值观入耳、入脑、入心。

  3.评优申报阶段(5月中下旬)。各地于5月15日前提交工作总结,推荐上报一批优秀集体和小课题,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对各市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评选,经公示后择优表彰。申报程序和条件如下:

  ⑴拟申报红领巾环保小社团需认真填写“优秀红领巾环保小社团”申请表(附件2),撰写1500字左右申报材料,附活动图片3至5张,通过学校大队部或社区少工委向市级申报。各市推优4至6个“五有”优秀社团,加盖相关印章,报送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稿。获奖小社团的辅导员将获“优秀辅导奖”。

  ⑵拟申报优秀环保小课题的作者需正确填写“我是美丽江苏小主人”活动“优秀环保小课题”申报表(附件3),撰写1500字左右介绍材料(若发明有实体,需附照片),通过学校大队部或社区少工委向市级申报。各市推荐8篇以上“优秀环保小课题”,报送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稿。获一、二等奖小课题的指导老师将获指导奖。

  ⑶各市推荐5家优秀活动组织单位(含学校、县区和地市级主办单位),要求领导有力,活动有计划、有宣传、有总结;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覆盖面广;申报的小社团和小课题有数量、有质量。申报单位须正确填写“优秀组织奖”申报表(附件3),撰写1200字以上活动总结,加盖相应印章。

  4.表彰展示阶段(6月初)。主办单位于今年“6•1”儿童节和“6•5”世界环境日期间,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选派部分优秀单位负责人、优秀小社团成员和优秀小课题作者参加活动成果展示会。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密切合作。提高少年儿童生态环保意识是团队组织、学校系统、环保部门的责任和义务。为指导全省活动的实施,活动主办方成立领导小组,分别由四家单位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少年部(名单详见附件1)。各级团队组织、教育、环保部门要成立相应活动领导小组,加强沟通,共同制定活动方案和推进措施。要发挥业务专长,密切配合,整合资源,切实为基层开展好生态环保活动创造条件,营造氛围。

  2.抓住契机,深化活动。各级教育部门、团队系统要把生态环保活动与教育部、全国少工委“我的梦•中国梦”和“红领巾相约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精心设计,认真实施。各少先队大队要把开展“我是美丽江苏小主人”活动与创建“绿色校园”相结合,倡导开展环保教育的各种校本特色活动,争设特色奖章。农村少先队组织要把“我是美丽江苏小主人”活动,作为“争当文明小使者、争做科技小能手”活动的重点内容。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配合和指导团队组织建设环保教育阵地,指导学校开展生动有效的环保教育活动,切实服务美丽江苏建设。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基层学校、大中队要利用广播站、电视台、宣传栏、黑板报等阵地,宣传环保知识和环保活动,推进校园生态文化建设。各地团队组织、学校、环保部门要积极整合网络、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宣传资源,加大活动传播力度,努力使红领巾环保“小行动”唤起社会的“大参与”。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少工委,联系人:徐美华,电话:025-86906323,邮箱:978426073@qq.com;

  省教育厅联系人:高华,电话:025-83335670,邮箱:3064158@qq.com

  省环保厅联系人:黄国祥,联系电话:025-86532364,邮箱:94240826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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