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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苏省绿色学校生态文明文艺表演大赛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3-26   [字号: ]   [关闭窗口]

各省辖市环保局宣教中心(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的要求,根据《江苏省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环境教育工作计划》安排,省环保厅将会同“生态江苏在行动”有关成员单位联合举办全省绿色学校生态文明文艺表演大赛(正式文件正在协商会签)。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根据本通知,提前部署相关工作。

  附件:江苏省绿色学校生态文明文艺表演大赛方案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江苏省绿色学校生态文明文艺表演大赛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为推进校园环境文化建设,锻炼并提高绿色学校学生观察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和文艺表演才能。展示绿色学校环境教育的成果,征集环境教育艺术作品,引导和动员更多的学生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文化氛围。

  二、大赛名称

  江苏省绿色学校生态文明文艺表演大赛

  三、组织机构

  (一)为确保全省绿色学校生态文明文艺表演大赛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省环保厅联合省教育厅、省少儿工委、省文化厅、省广电总台等单位成立“大赛”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重大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江苏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负责“大赛”工作具体事务。联系地址:南京市凤凰西街241号后楼3楼;邮编:210036;联系人:黄国祥、王青颖;联系电话:025-86532364。

  四、时间安排

  (一)4月由各市、县(市)组织发动和选拔。

  (二)5月中旬,以省辖市为单位组织比赛,并推荐上报参赛节目。

  (三)5月下旬,在省辖市推荐上报的基础上,组织全省绿色学校生态文明文艺表演大赛省级决赛。

  (四)6月上旬,颁奖并举行汇报演出。

  五、大赛形式

  (一)以省、市、县(市)三级为单位分别组织,层层向上推荐的方式进行。

  (二)参赛以学校为单位,利用学校多功能教室、操场、礼堂,社区广场等登台竞技,也可将节目录制成MPG视频文件参赛;参加省级决赛的节目,一律采用MPG视频文件上报。

  (三)“大赛”分为选拔、市级比赛、省级决赛以及汇报演出四个阶段。

  六、参赛对象

  全省各级绿色学校和绿色幼儿园。

  七、节目要求

  (一)大赛节目以2013年“六•五”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或联合国主题为背景,充分展现学校在生态文明建设,环境教育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内容健康、积极向上,选手须着装整齐、举止文明,彰显良好精神文化风貌。

  (二)参赛节目形式不限,题材新颖,具有时代气息,有较高的艺术水平,舞台效果好。

  (三)参赛节目原则上不得超过5分钟。

  (四)一所学校(幼儿园)报一个参赛节目。

  (五)参赛分中学组、小学组和幼儿园组。

  (六)各省辖市推荐参加省级决赛的节目总数不超过20个。

  八、表彰奖励

  (一)从省级决赛中,按中学组、小学组和幼儿园组分别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和组织奖,并颁发证书和奖杯,对获得一等奖的节目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荣获一等奖的节目,将参加2013年“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举行的颁奖典礼和汇报演出,并在江苏城市频道播出。颁奖典礼和汇报演出将制作光盘进行广泛宣传。

  九、大赛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大赛”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环保公众参与和提高中学、小学、幼儿园师生生态文明意识的有效方法。各地要对应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细化“大赛”方案,抓好组织实施。

  (二)精心组织,提升品质。各单位要深入有关的学校进行具体指导,使推荐的节目体现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有机结合,周密策划,精心创作,推出一批既有地方文化特色、又具有时代特点的精品佳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赛”的重要意义。在大赛的全过程中,新闻单位要积极介入,认真策划,重点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举办本地区的“大赛”工作。

  

关于开展江苏省绿色学校生态文明文艺表演大赛的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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