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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丁苯胶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7-18   [字号: ]   [关闭窗口]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丁苯胶乳项目”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丁苯胶乳项目
  行业类别:C2662 专用化学品制造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总投资:419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0万元,占总投资的3.58%。
  占地面积:拟建项目在现有厂区的预留用地上建设,不新增占地
  职工人数: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54人。 
  工作时间:采用四班三运转制生产,每天运行24小时,年生产天数300天,合计年生产时间为7200h
  建设时间:18个月
  二、征求意见查阅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意见稿及公参意见表的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HkzQH4InynpELGmGo6eOA 
  提取码:72LW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
  4、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所持态度;
  5、您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盐城市大丰区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联系人:张经理
  邮箱:ly5868@163.com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通讯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凤凰文化广场
  联系人:于工 
  邮箱:ericyujr@163.com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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