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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宛山湖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锡山区宛山湖核心区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7-08   [字号: ]   [关闭窗口]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无锡宛山湖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锡山区宛山湖核心区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环评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锡山区宛山湖核心区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无锡宛山湖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宛山湖北部核心区域(九里河以北湖区)。
  主要建设内容:生境改善工程、水生植物恢复工程、水生动物多样性恢复工程、蓝藻控制工程和长效管护等,共计恢复水生植物面积20万m2,约占治理水域面积的25%,其中沉水植物17万m2,挺水植物3万m2,恢复湖滨缓冲带长度3km,投放铜锈环棱螺2000kg、背角无齿蚌3000kg、青虾300kg、鲢鱼2500kg、鳙鱼2500kg,用于增加生物多样性,布置高速离子耦合原位抑藻系统5套,强化蓝藻水华控制。
  规模:治理水域面积约为 80万m2,不涉及永久占地,临时占地约5亩。
  总投资:本工程总投资估算为6545.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9.9万元,占总投资的0.3%。
  施工进度:施工总工期计划安排12个月。
  2.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
  (2)本项目的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选址合理。
  (3)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4)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不会导致当地环境质量下降。
  (5)在加强监控、建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现行的国家产业政策;所采用的环保措施切实可行,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经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正常情况下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相对较小;在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3.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址如下: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75cr4Udw8Z_Q2OUhPyhG5g 
  提取码: bi56;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公众也可通过联系建设单位借阅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4.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项目地周边区域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5.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链接。
  6.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无锡宛山湖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大成路299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10-88700971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无锡常青藤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0-88214345
  联系地址:无锡市梁溪区上马墩路160号-122
  E-mail:670913044@qq.com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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