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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丁苯胶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7-03   [字号: ]   [关闭窗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丁苯胶乳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告,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丁苯胶乳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为适应未来市场需求,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新建一套丁苯胶乳装置,投产后产能为20万吨/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单位名称: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
  联系人:于工 
  邮箱:ericyujr@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单位接受委托,进行前期现场踏勘和搜集资料,并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方案进行初步分析,确定评价工作思路和评价工作重点,同时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进一步现场踏勘和搜集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与评价,编制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同时进行第二次公示,广泛征求项目建设区域公众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终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环保管理部门审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2、公参意见调查表:见附件。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自本公示之日起,通过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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