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 ,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范蠡大道北延二期(周杨公路-常州青洋路段)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宜兴市芳桥街道、周铁镇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路线起于烧香港北侧与在建S341(周扬公路)交叉,采用菱形互通+定向匝道上跨S341(互通工程量列入本项目),向东北至常州与宜兴交界,对接规划的青洋路,路线全长9.67km。
全线设计速度80km/h,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一般路段路基宽度33.5m,新建互通式立交3处;新建主线大、中桥16座,匝道新建大、中桥9座,圆管涵32道,箱型通道7处。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宜兴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10-87910871
地址:宜兴市解放东路60号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5-52372059
联系人:江工
邮箱: jianghui@jsep.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征求意见范围:位于项目沿线评价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
主要事项: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影响减缓指施的意见和建议,以及项目建设、运营中需要关注的问题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意见和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意见;③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