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无锡华晟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公司对异质结(HJT)光伏电池的研发优势,拟在无锡市锡山区锡山经济开发区联清路东、胶山路北,建设3.6GW高效异质结智能制造项目。本项目所建产线生产的HJT电池属于高质量光伏发电行列,实施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鼓励方向及发展主线。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大气预测结果表明在正常工况、预测条件下,本项目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不会改变环境敏感点目前的环境功能状况,对周围大气环境不利影响不大。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排放浓度将出现超标,排气筒的最大小时平均落地浓度占标率出现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大,应尽量避免发生非正常排放,加强预警,同时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及时更换易损部件,确保废气治理措施的正常运转。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纯水站浓水部分回用于生活用冲厕,生产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循环冷却系统清下水、其余纯水站浓水,一并经“一企一管”专管接入锡山区锡东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南桥港;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安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双泾河。本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分别纳入锡山区锡东工业污水处理厂、安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预测结果,厂内噪声设备在采取降噪措施的情况下,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实施后,全厂固废均得到合理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评述
本项目酸性废气经1套二级碱喷淋系统(1用1备)处理后经高25m、内径1.3m排气筒FQ1排放,碱性废气经1套二级酸喷淋系统(1用1备)处理后经高25m、内径1.1m排气筒FQ2排放,镀膜废气经设备附带48套等离子体水洗式尾气处理+1套“布袋除尘器+二级碱喷淋”系统(1用1备)处理后经高25m、内径0.9m排气筒FQ3排放,有机废气处理经3套“沸石固定床吸附+CO催化燃烧”处理后经高25m、内径1.8m排气筒FQ4排放,化学品库废气经1套二级碱喷淋系统(1用1备)处理后经高25m、内径0.6m排气筒FQ5排放,污水站废气经1套一级酸喷淋+一级碱喷淋系统(1用1备)处理后经高25m、内径0.35m排气筒FQ6排放。废气经处理后均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排放限值要求,各废气处理设施可行。
2、废水防治措施评述
本项目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纯水站浓水部分回用于生活用冲厕,生产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循环冷却系统清下水、其余纯水站浓水,一并经“一企一管”专管接入锡山区锡东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南桥港;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安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双泾河。
3、固废处置措施评述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危险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均委托有单位的资质处置;一般固废由当地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分拣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清运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采用上述方案可以全部安全合理处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防治措施评述
本项目高噪设备主要为清洗制绒机、PECVD、丝网印刷机、空压机、冷水机组、冷却塔及风机,声源源强声功率级约在95~105dB(A)。通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利用厂房四周墙体建筑进行隔声,对外的门、窗进行隔声处理等起到隔声降噪的效果;高噪声设备安装时采取减振、隔震措施,空压机、冷水机组等设独立机房;冷却塔设置减振基础,安装隔声罩,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采取适当消音措施;污水处理站的污水泵和风机设独立鼓风机房,并进行减震、隔噪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并综合考虑建筑隔声、厂区绿化以及距离衰减等因素,经预测,本工程各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夜间标准。因此采取的治理措施可行。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所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技术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下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无锡华晟光伏科技有限公司3.6GW高效异质结智能制造项目建设符合园区规划要求,项目选用先进技术和设备,在落实并加强全厂污染防治措施运行保障后,废气能实现达标排放,废水满足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要求,固废可做到安全处置,噪声不扰民,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环境风险的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并可对现有环境带来正效应,污染物排放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具有一定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
因此,建设单位在切实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委托无锡海通国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提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本公示10天之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包括:
(1)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2)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危害/影响程度;
(3)征求公众是从何种渠道知道建设项目的;
(4)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
(5)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无锡华晟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0510-82112853
评价单位:无锡海通国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燕青
联系电话:0510-88251115
项目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无锡华晟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5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