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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案例|苏州市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助推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绿色环保发展
发布时间: 2025-12-09   [字号: ]   [关闭窗口]

  

  编者按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我省已建成覆盖全域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落实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要求。制度实施以来,各地不断深化成果落地应用,在产业布局优化和转型升级、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管理和环评审批、支撑重大规划编制等领域取得成效。 

  “美丽江苏”特开设“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案例”专栏,旨在展示江苏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实施取得的显著成效和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典型经验模式,强化应用案例引导,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促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应用,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加快建设美丽江苏。目前已累计宣传各设区市典型应用案例十余个,取得良好的宣传推广效果。 

  未来,我省将持续做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领域典型应用案例挖掘,推广应用经验,确保制度落地见效。

  

  案例概况


  为支持苏州市近期发展战略,优化既有线网结构,2023年,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全面启动《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25-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包含4条轨道交通线路,建设规模约为130公里,设车辆基地和主变电所。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为《规划》确定线路选线、车辆基地选址提供重要依据,有力推动城市轨道交通绿色环保发展。

  

  亮点做法


  一是严控生态保护红线,推动车辆基地选址优化调整。通过与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明确本次《规划》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重点对涉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先保护单元线路和场站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及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先保护单元准入清单进行管控。通过优化1处车辆基地选址,避免占用优先保护单元阳澄湖重要湿地。

  

  占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先保护单元、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阳澄湖重要湿地优化调整前后对比图


  二是强化生态环境准入,保护太湖等水环境质量。以车辆基地污水处理站、洗车库等设施区污水长期泄漏下渗、危废品库废油污染物意外事故发生瞬时泄漏下渗为重点,分析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等多方面的相符性,规范和引导轨道交通施工期建设及运营期管理,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着力防范轨道交通生态环境风险,全面推动轨道交通绿色环保发展。为落实太湖流域保护区管理要求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提出避免在位于太湖一级保护区的车辆基地内设置危废暂存间,通过严格污水处理设施防渗要求等措施,保护太湖及线路沿线涉及其他水体水质和生态环境质量。

  三是落实噪声防治措施,保护居住环境质量。以地面、高架线和车辆基地声环境影响为重点,结合噪声超标环境风险分布情况,优化地面、高架线局部选线和敷设方式。结合典型现状点位噪声监测,分析噪声污染排放,严格消声、隔声污染防治措施,重点防范轨道交通运行对沿线居民噪声影响。

  

  成效与启示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与《规划》编制全过程互动,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路选线、场段选址充分衔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先保护单元空间布局约束;车辆基地的内部布局、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境准入清单。整体上,进一步优化城市轨道交通选址选线,推动绿色发展。

  一是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线上平台集成优势,秉持前瞻思维提前介入,与《规划》编制紧密衔接,全过程深度参与,积极主动互动;二是对照不同的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管控要求,针对性提出选线选址等优化调整建议,强化正面引领性作用,落实空间布局要求,维护生态平衡;三是对不同环境管控单元提出差异化环境准入清单,坚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强化污染防治措施,着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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